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不一致,责任承担
桐庐县刑事律师
2025-05-08
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不一致,且存在合伙情形时,法律上规定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都应被视为责任主体。这意味着,如果发生纠纷或债务问题,债权人可以向登记的经营者或实际经营者中的任何一方或双方主张权利。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民法中关于合伙关系的原则,即合伙人共同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伙合同的相关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在租赁、转让情形下,责任承担有所不同。实际经营者作为直接受益人和与起诉人有直接合同关系的一方,被视为主要责任主体。而登记的经营者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操作时,债权人应先向实际经营者主张权利,若实际经营者无法承担全部责任,则可向登记的经营者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相对性和连带责任的规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要确保在营业执照登记与实际经营不一致时权益得到保障,首先应明确合同中的责任主体,确保与实际经营者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责任承担方式。其次,可要求登记的经营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后,在发生纠纷时,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主体、责任承担和证据收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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